师德师风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师德师风 > 正文

山西电子科技学院 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24-07-19    点击:

山西电子科技学院

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勉,自觉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结合学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四个服务”教育方针贯穿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环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第二条  立德树人。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遵循“六个下功夫”,培养时代新人。

第三条  崇教爱生。树立崇高职业理想,自觉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崇高追求。严慈相济、诲人不倦、服务学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自觉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第四条 严谨治学。敬重学问,崇尚学术,弘扬科学精神,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潜心问道,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精益求精,勇攀学科高峰,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

第五条  为人师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第六条  服务社会。扎根临汾本土,勇担社会责任,主动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加快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辅岗位工作人员,以及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行政岗位工作人员。其他教职工参照执行。

第八条  本规范由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